2024年中共扬州市委党校(扬州市行政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扬州市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要求符合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经报名、资格审查、试讲、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环节,择优聘用。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待遇,符合条件者可申报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待遇,包括资助金、课题经费、英才培养等。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已公布。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中共扬州市委党校(扬州市行政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24年中共扬州市委党校(扬州市行政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40周岁(1983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及以下。如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六)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科研能力,能胜任岗位职责。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名时,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规定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中共扬州市委党校网站(dx.yangzhou.gov.cn)下载报名信息表,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后,将报名表电子档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zdxbgs@163.com。(投递简历邮件标题: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

报名材料:

1、《2024年中共扬州市委党校(扬州市行政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

2、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博士在读证明)、各层次职称证书及聘书;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博士论文提纲和摘要(PDF格式)、1篇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代表作(PDF格式)、《科研成果清单》。

校(院)成立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和报名邮箱通知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携带相关材料来我校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审查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中共扬州市委党校进行陈述、申辩。

本次招聘岗位不限开考比例,在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启动考试程序,具体时间、地点以中共扬州市委党校通知为准。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未招满的岗位继续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可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岗位招满即止。招聘动态和岗位空缺等情况及时公布。

(二)考试

考试以试讲(含答辩,下同)和面试的形式进行,由中共扬州市委党校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1、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理论功底、逻辑思维和教学能力等。根据岗位确定试讲内容,并提前一周通知应聘人员。试讲时间为45分钟。试讲后,评委根据应聘人员博士论文、代表作、试讲内容等提问,应聘人员答辩。试讲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讲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个人基本素质、学术能力、岗位认知能力和岗位适配性。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

根据入围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前,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相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与原单位自行协商解除关系。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三、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符合条件的可申报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待遇:

1、新引进博士,可申报为扬州市“绿扬金凤计划”优秀博士,2年资助6万元;

2、围绕“613”产业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展创新课题研究,可申报市级社科研究重点课题(人才专项),课题研究费用最高10万元;

3、40岁以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可申报扬州市“英才培育计划”,4年培养期内每年资助1万元;

4、在教学科研等方面达到市级领军水平,可申报扬州市级名师工作室,3年培养期内每年4万元工作经费。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0514-12388,市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2800552,市委组织部0514-87826395。

五、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由中共扬州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7802686。


中共扬州市委党校(扬州市行政学院)

2024年5月13日

附件一:岗位条件简介表4.29.xlsx

附件二:报名信息表4.29.docx

附件三:报考指南4.29.docx

附件四: 科研成果清单4.29.xls

标签: 岗位 聘用 应聘 招聘 人员 试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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