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参加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资格初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黔南州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要求,现将初审报名合格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
(一)资格审查对象
通过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各岗位具体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如发现本人报名信息有误或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需于2024年5月14日17:00前向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二)时间及地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于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期间携带相关资格复审材料及《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第十二届贵州人博会人才引进现场资格复审出入证》(附件2)到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人事处行政楼1楼就业服务中心(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剑江大道中段五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或现场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现场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第十二届贵州人博会人才引进报名信息表》(附件3)原件1份、《应聘承诺书》(附件4)原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提供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其中,应聘岗位对本科专业有要求的,还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若为2024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提供《2024届毕业生承诺书》原件(附件5),书面承诺在2024年7月31日前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其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研究生,符合报考条件的,请提前对接保管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的教育部门进行借取,按本通知要求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若为国外、香港、澳门学历的,须提供国(境)外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若暂未取得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需提供所读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并提供《海外、港澳学历毕业生承诺书(示例)》原件(附件6),书面承诺在2024年7月31日前按要求提供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学历学位原件。
4.报考职位所需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须为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或党委出具)等材料;
5.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聘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
本人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若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附件7)、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委托书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后续各环节有关事宜均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发布(https://www.sgmtu.edu.cn),请考生密切关注有关信息,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下一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考生所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要确保真实、正确、有效,凡因错报、误报或瞒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考生条件不符合引进岗位相关要求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854-8758965
附件2: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第十二届贵州人博会人才引进现场资格复审出入证.doc
标签: 资格 附件 复审 原件 学历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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