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对深圳市南山区第二批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16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组织部反映(受理地点:南山区委大楼1407室干部二科,邮编:518059,电话:26060335,传真:26562880,邮箱:nsgwy@szns.gov.cn,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组织部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将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录用情形的,将按规定申报办理录用手续。最终是否录用,以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的录用文件为准。
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组织部
2024年5月10日
标签: 录用 00 公示 深圳市 区委 反映
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如有任何侵权或错误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进行更正或删除。[点击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