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深圳市南山区拟录用人员公示公告(第二批)

深圳南山区公布第二批拟录用公务员名单,公示期为5月11日至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反映内容须实事求是,提供真实信息。经调查,若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将取消拟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将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最终录用以深圳市委组织部文件为准。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对深圳市南山区第二批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16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组织部反映(受理地点:南山区委大楼1407室干部二科,邮编:518059,电话:26060335,传真:26562880,邮箱:nsgwy@szns.gov.cn,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组织部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将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录用情形的,将按规定申报办理录用手续。最终是否录用,以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的录用文件为准。

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组织部

2024年5月10日

附件: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深圳市南山区拟录用人员公示名单(第二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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