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业大学按照相关规定,现公示拟聘用人员一名,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2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或来访方式向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受理机构将严格保密。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21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天津商业大学人事处
通讯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409号
电话:022-26667644
联系人:咸老师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标签: 公示 信函 2024 电话 受理 人员
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如有任何侵权或错误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进行更正或删除。[点击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