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乐山市公安局关于乐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等程序,李晓林等57名考生符合招录条件,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若有问题,请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举报电话:
乐山市纪委监委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833-2499257
乐山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0833-2499205
附件:乐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拟录用人员名单
乐山市公安局
2024年5月13日
标签: 乐山市 录用 2024 公安局 公示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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