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港口集团系统内公开招聘的公告

福建省海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员工,面向福建港口集团系统内人员公开选拔。要求具备港航工程相关专业背景、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合格的资质证书。报名截止至5月28日,招聘程序包括简历筛选、笔试、面试和体检等环节。符合条件的员工可提交所需材料报名,最终录用人员将根据成绩排名和试用期考核结果转正。本招聘严格遵守集团相关规定,要求报名者提供真实信息,遵守考试纪律。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福建省海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成立,系福建省港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为省属国有企业。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港航、房建项目的代建管理及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业务。现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福建港口集团系统内公开招聘员工。具体如下:

一、条件要求

(一)基本素质要求

1.坚持党的方针政策,爱企爱岗,认可并愿意践行省港口集团、港航公司和海航公司的企业文化。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

3.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大局观念和正确的业绩观,敢于担当,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素质。

4.诚信守法,清正廉洁,善于团结同志,作风踏实。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能够适应工作要求。

(二)资历、学历及年龄要求

港口集团系统内在册员工(与集团管理的各级法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含全资、控股公司),且符合以下条件:

1.工程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4月30日);

2.具有5年及以上工程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3.具有一级或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者优先;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三)业务能力要求

1.熟悉招标代理工作流程,组织编制招标方案、招标文件;

2.与招标人做好良好沟通,组织开评标过程,负责招投标资料汇总,编制招标代理书面报告;

3.熟悉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在招投标流程中对业主要求提出合理性的建议;

4.承担所负责范围内的资料收集、整理与审核,落实公司的风险管控制度;

5.具有高度责任心及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沟通、决策能力。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凡符合条件者均可参加报名,报名应提交:最新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报名由公司综合部受理。可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839748999@qq.com。联系人:蔡先生,联系电话:18759735155。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28日。

(二)资格审核

公司综合部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符合条件者参与选拔测试。

(三)选拔测试

测试包括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综合计算笔试(占40%)和面试(占60%)两项成绩得出总成绩,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1.公开招聘的岗位,原则上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方可开考。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包括需求岗位职责、相关专业知识及必备职业素养等方面,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60分钟。

3.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约15分钟。应聘人员在结束笔试后按照场次安排参加面试。

(四)组织考察及体检

根据选拔测试情况,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组织考察及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由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择优确定人选)。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觉得无一人满足岗位招聘的要求,本岗位本次招聘可空缺。

公司综合部负责组织考察,查阅个人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检。

组织考察、体检缺席或不合格的,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五)公示

拟录用人选名单将在省港口集团网站、港航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应聘者或其他人员认为公示人员存在问题的,可向公司相关部门反映,由相关部门核实处理,如涉及违规违纪的移送纪检部门处理。

(六)试用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者,确定为录用人选,由综合部发出录用通知,明确告知办理报到手续有效期。

试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间,人员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试用期间发生违纪违规、工作严重失误或德才明显与岗位职责要求不相适应等情形的,即终止劳动关系。

若确认录用的人员无法到岗,空缺的名额可以按相应岗位应试者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原则上递补范围至第三名)。

(七)正式录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员工。

三、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遵照省港口集团《员工招聘管理办法》(闽港集团人〔2021〕82号)有关规定执行,所有工作人员、报名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招聘纪律、落实回避制度。

2.报名人员应遵守公司的招聘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的报名材料,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涉及隐瞒不符合招聘纪律要求信息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3.应聘人员家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在福建省港口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工作的,应在应聘阶段如实告知。

4.参加报名的员工,应事前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填写附件1。

附件:1.公开招聘报名表

附件1.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标签: 招聘 报名 录用 人员 笔试 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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