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指示精神,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探索强化乡村产业振兴工作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的新途径,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28号)文件精神,拟面向全县招募1名特聘渔技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聘对象
有丰富的水产养殖生产实践经验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技术骨干;渔业科研教学单位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水技推广部门高级职称以上退休人员;熟悉编制文字信息材料人员等。
二、特聘条件
(一)热爱“三农”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奉献精神,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强;
(二)具有较高的水产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具有丰富的水产养殖生产实践经验;熟悉编制文字信息材料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五)本人在所服务的区域有较好的群众影响力。
三、工作职责
为我县渔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咨询服务,①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服务对象满意;②按时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填报服务做法和具体成效、上传年终工作总结;③每年上传工作日志不少于12篇。
四、聘任程序
(一)个人申请。凡有意报名的,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古田县特聘渔技员报名表》。
(二)技能考核。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技能考核小组对申报人进行技能考核,基本程序为:1.个人陈述相关工作经历;2.展示过去的工作成果或业绩;3.技能考核组点题询问。
(三)研究公示。经技能考核组考核确定人选后,对拟招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四)确定人选。公示期满后,根据信息反馈情况确定最终人选。
(五)签订服务合同。由古田县农业农村局与其签订特聘渔技员工作协议,服务期限1年。
五、管理与考核
对特聘渔技员实行考勤制管理,并签订服务合同。服务期间,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为主要考核依据,组织考核。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特聘渔技员提供的材料、经营主体了解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帮扶对象的满意度进行打分,县级主管部门根据被考核对象提交的考核情况开展不定期的抽查,对特聘渔技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分不合格、合格、优秀三个等次。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对服务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特聘渔技员,予以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服务期满后,根据当地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经公示无异议后,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六、待遇
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每年发放服务费4万元/年(2500元/月+年终考核1万元),主要用于特聘渔技员为县域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咨询服务、为乡村振兴提供农业生产和经营技术支持、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等。
报名地址:古田县农业农村局水产技术推广股,联系人:谢鸿伟,联系方式:15060292957,传真:0593-3639865。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6月30日。
附件:古田县特聘渔技员申请表
古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13日
标签: 特聘 渔技员 考核 服务 古田县 农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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