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因海南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未录用人选中的综合成绩排名第六的文晓银同志,经考察和体检合格,拟递补录用。自2024年5月13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向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反映。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海南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从2023年度海南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未录用人选中,按照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综合成绩排名第六的文晓银同志作为体检和考察对象。经党组研究,拟递补录用文晓银同志为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3日—5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898-85533198。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4年5月11日
标签: 乐东黎族自治县 聘用制 人民检察院 书记员 公示 文晓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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