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区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惠阳区面向脱贫人口和就业困难人员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30人,优先聘用有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残疾类人员和女性。报名时间为5月10日起至10月31日,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和就业困难人员可提交相关资料至指定地点报名。招聘程序包括资格审核、体检和公示。合格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并严格按照到期退出机制执行。招聘受纪检监督,确保公平、公开、公正。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进一步巩固就业扶贫工作成果,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关于做好惠州市2024年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脱贫人口及就业困难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及协作地区(协作地区包含广西、贵州、西藏和新疆)的脱贫人口。对于“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脱贫人口及残疾类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聘用。

二、岗位数量

乡村保洁岗位共计30个(具体岗位情况详见附件1)。

三、岗位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可按规定享受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24年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710元)。用人单位要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及相关事项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一是通过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招聘单位网站公开发布招聘公告;二是对我区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但未实现就业的脱贫人口和就业困难人员发送短讯通知;三是由村居工作人员对辖区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但未实现就业的脱贫人口和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宣传发动。

(二)报名

1.报考条件。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及协作地区(协作地区包含广西、贵州、西藏和新疆)的脱贫人口并满足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服从管理,自愿从事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

(2)法定劳动年龄内,男性年龄18-60周岁之间,女性年龄在18-50周岁之间;

(3)责任心强,长期在本村居住,具备从事乡村保洁岗位的身体条件。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起开始报名,截至10月31日期间招满即停止报名,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3.报名地点:惠阳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公室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1)属脱贫人口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照片和《惠阳区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2);

(2)属就业困难人员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照片和《惠阳区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2)。

(三)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将收集的报名材料报相关部门审核。属脱贫人口的,由镇(街)农业农村办或区乡村振兴局负责审核;属就业困难人员的,由区人社局负责审核。审核结果在《惠阳区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相应栏目出具意见并盖章。

通过资格审核确认为符合条件人员的,即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如通过资格审核确认为符合条件人员的人数超过招聘岗位人数,将根据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排序机制,优先安排我区户籍如下条件人员:1.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残疾类、低保家庭的脱贫人口和就业困难人员;2.零就业家庭成员。

(四)体检及公示。招聘单位自行组织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由区人社局和招聘单位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被举报并经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及管理

1.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用工协议或劳务协议,一式3份,由用人单位、聘用人员各持1份,1份报送至区人社局备案。公益性岗位人员退出的,用人单位应于人员退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区人社局报备。

2.乡村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严格执行到期退出机制。劳务协议期内双方可自行协商解除聘用协议。一年到期后,若单位继续留用,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不再享受由就业补助资金支付的各项补贴。

3.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实行“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对聘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定岗位职责,制定并执行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严禁空岗、替岗等违规现象发生。

五、招聘咨询

惠阳区人社局电话:3389839

淡水街道电话:3374696

秋长街道电话:3559152

三和街道电话:3502182

新圩镇电话:3333065

镇隆镇电话:3958159

永湖镇电话:3713665

良井镇电话:3658922

平潭镇电话:3302116

沙田镇电话:375203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过程接受各招聘单位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惠阳区人社局:0752—3393290

附件:1、2024年惠阳区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计划表

2、惠阳区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惠州市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7日

附件:

1.附件1:2024年惠阳区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计划表.docx

2.附件2:惠阳区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x

标签: 岗位 公益性 聘用 乡村 惠阳区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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