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昌吉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千硕进昌”引才简章

昌吉市为吸引高素质人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符合要求的应聘者,可享受生活补助、购房补贴、休假等优惠政策。引进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试岗等环节。本次引才工作全程接受监督,违规者将受到严肃处理。应聘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已公布,详细内容可查阅昌吉市人民政府网。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州战略,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昌吉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和《昌吉州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昌州人才发〔2024〕2号)精神,结合引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简章。

一、引进对象

符合《昌吉州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C类高素质人才,即:取得国家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境外高校毕业的研究生,需取得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且毕业院校为“四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上海“软科”、英国“QS”、英国“THE”、美国“US.News”)之一居前200名的高校。医疗、教育系统可适当放宽学校条件,引进硕士研究生年龄条件可放宽至35岁、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岁。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无违法违纪情况;(二)学生干部、学生党员优先;(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六)符合引进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于引进范围:

(一)昌吉州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含在试岗期内的已引进人才);(二)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处分期内人员、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三)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四)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五)曾作为昌吉州人才引进被解聘以及昌吉州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职2年内的;(六)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七)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八)应聘人员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回避关系的岗位;(九)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引进需求

具体岗位需求和条件详见《2024年昌吉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千硕进昌”引才工作职位表》(见附件1)。

四、优惠政策

(一)昌吉市公立医疗机构全职新引进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20-50万元的生活补助。

(二)免费提供“拎包入住”式人才公寓。无法入住人才公寓的博士研究生,各级财政给予每人每月最高2000元租房补助,补助期3年。

(三)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服务协议,在昌吉州落户并购房的,由州财政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30万元,其他原985高校、境外排名前100名高校毕业优秀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15万元,原211高校优秀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5万元。服务不满5年离开昌吉州的,按剩余服务年限比例退还购房补贴。已经享受生活补助的引进人才,不再重复享受购房补贴政策。表现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可通过“一事一议”确定相关待遇。

(四)引进人才除法定节假日和休假外,引进3年内,疆内的额外享受10天休假、疆外的额外享受20天休假。配偶需要随调的,按有关规定在昌吉州范围内安排工作。引进人才子女在幼儿园、义务阶段入学(入园)的,由各级教育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就近就便安排。

五、管理培养

(一)引进人才正式聘用后,博士研究生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按规定授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聘任至专业技术岗7级;在管理岗位工作的聘任为7级职员(事业单位享受管理岗7级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按规定授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聘任至专业技术岗10级,在管理岗位工作的聘任为8级职员(事业单位享受管理岗8级工资待遇)。引进人才已经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在首次聘任时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直接聘任至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二)每年由用人单位党委(党组)从工作满两年、且从事综合管理工作的引进人才中,按照一定比例确定一批优秀人才,报昌吉州党委组织部“建册立档”管理,根据所学专业、从事领域、发展潜力和能力特点,制定“一人一策”跟踪培养方案。根据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需求,由组织部门有计划地选拔优秀引进人才担任市直部门、乡镇(街道)等基层一线领导职务;对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通过调任方式到机关工作。

六、引进程序

报名及资格初审、审查赋分、集中面试、政审体检、试岗考察、审核聘用等。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6月10日。

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2024年昌吉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千硕进昌”引才工作报名表》、《2024年昌吉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千硕进昌”引才工作报名登记表》,将《报名表》《登记表》电子版和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以及符合赋分标准的印证资料的扫描件或照片等相关材料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招聘单位名称+本人姓名+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联系方式”发至引才单位指定的电子邮箱,由组织、人社部门会同引才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生,需上传学信网的学位认证报告和学校出具何时能取得“双证”的相关证明。

(二)审查赋分

时间:2024年6月10日至2024年6月21日,由市委人才办委托市人社局、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的学历、年龄、专业等信息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各用人单位进行评估赋分(评估赋分标准见附件4),评估赋分结果和面试方案报市委人才办备案。

(三)集中面试

由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组织结构化面试,根据评估赋分结果,按照岗位数量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在昌吉市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报名人数不足5人的,可全部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按要求携带《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赋分项的原件,按时到达用人单位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以用人单位的通知为准。面试重点测试专业水平、协调能力、责任意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岗位,还需进行实操测试。面试总成绩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照结构化面试成绩确定试岗人员。

(四)政审体检

由用人单位通过函件等方式,向拟试岗人选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局派出所、村(社区)居委会、毕业院校或参加应聘前所在单位征询其政治表现、思想品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政治审查合格后,由市委人才办委托人社部门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合格的,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试岗考察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组织试岗考察,时间一般为6个月。试岗3个月以上,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提前结束试岗。试岗期满后组织开展考察,考察结果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

(六)审核聘用

通过试岗考察人员名单经市委人才办审核确认后,由人社部门印发聘用文件。用人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到编办、人社等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时间按照试岗起始时间计算。

七、监督及纪律要求

(一)本次引才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报名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引进资格;对徇私舞弊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接收有关工作信息。

八、信息查询与组织实施

(一)本《简章》确定的相关事宜,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二)《2024年昌吉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千硕进昌”引才工作职位表》《2024年昌吉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千硕进昌”引才工作报名表》《2024年昌吉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千硕进昌”引才工作报名登记表》可在昌吉市人民政府网通知简章栏(http://www.cjs.gov.cn)下载。

(三)昌吉市成立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本次引才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九、咨询及监督电话

昌吉市委组织部:

联系人:李干事13999862774、0994-2351375

邮箱号:cjsrcb@sina.com

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余干事13364756822、0994-2351375

邮箱号:cjsrcb@sina.com

监督电话:

昌吉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994-12380

附件1:2024年昌吉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千硕进昌”引才工作职位表

附件2:2024年昌吉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千硕进昌”引才工作报名表

附件3:2024年昌吉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千硕进昌”引才工作报名登记表

附件4:评估赋分标准

中共昌吉市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

标签: 昌吉市 2024 引才 事业单位 引进 试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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