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牟定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名(男女不限)。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及法律,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
4.具备履职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招聘条件
1.户籍不限,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中专及同等以上学历;
3.具备《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有关任职条件;
4.具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和较快的文字录入速度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法律类专业、具有从事书记员工作经历或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三)不符合报名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一经发现,解除聘用合同: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少年管教、有吸毒史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用工单位辞退或者开除的;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道德败坏,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职业道德的;
5.患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本次招聘岗位相关工作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血亲有被判处刑罚或者正在服刑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或直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工作情形的。
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5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二)报名地点
牟定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审判大楼五楼),联系电话:0878-5215046。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到牟定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现场报名,报名时需填写《牟定县人民法院编制外人员招聘报名表》;
2.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职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退伍军人需提交退伍证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4.近期彩色半寸免冠照1张;
5.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原件。
(四)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招聘程序
(一)考试
考试由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组成。
1.笔试:内容为主观题,主要考察笔试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法律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2.岗位技能测试:计算机中文录入(庭审模拟记录),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3.面试:技能测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形象举止等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二)体检和政审考察
按照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开展体检和政审工作,其余人员作为递补人选。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的人员由牟定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政审。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人选,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劳动报酬与社会保险
对拟招聘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2800元(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试用期满,由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署用工协议,作为劳务派遣人员到牟定县人民法院相关岗位工作,劳务派遣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间工资40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存工伤、医疗、养老、生育、失业保险和派遣管理费)。
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在县法院督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并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其他事项
1.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牟定县人民政治部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878-5392029 0878-5215046
本公告由牟定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牟定县人民法院
2024年5月10日
标签: 招聘 牟定县 岗位 人民法院 报名 政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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