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2023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第三批)

天津津南区发布拟聘用乡村医生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1日至20日。如有异议,可联系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受理机构将保密反映人员信息。公示表附在原文中。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20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津南区咸水沽镇津歧路25号)

通讯地址(邮编):300350

电话:022-28562230(工作时间接听电话)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天津市津南区2023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第三批)

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1日

标签: 公示 津南区 2024 信函 天津市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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