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20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津南区咸水沽镇津歧路25号)
通讯地址(邮编):300350
电话:022-28562230(工作时间接听电话)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天津市津南区2023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第三批)
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1日
标签: 公示 津南区 2024 信函 天津市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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