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滨州市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单位人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滨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滨组发〔2019〕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滨州市滨城区公立医院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校园招聘活动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滨城区市立医院37人,滨城区人民医院10人,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限2024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7日以后出生);
3.户籍不限;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学位,相应学历、学位等有关材料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5.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7.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校园招聘信息、校园宣讲会、现场报名、现场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组织考试、考察与体检、公示、聘用等相关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报名地点:吉林医药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学工楼二楼)
(二)资格审核。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与报名时同一的有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或者笔试。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由学校(院系)盖章的《2024年滨州市滨城区公立医院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原件、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招聘单位有权在资格审核、面试或笔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即取得进入面试资格,采取先面试后笔试方式进行。岗位开考比例1:3,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对于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可采取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初试,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1.面试。滨城区卫生健康局牵头组建招聘工作面试专家小组,组织面试。专家小组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素质、业务能力进行面试综合评议,主要评议报考者综合素质及适应所报考岗位工作能力等情况。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现场通知。校园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保持本人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笔试。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卫生专业相关基础知识,满分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6:4的比例折合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低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按照“谁用人、谁考察”的原则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1.考察。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过程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我省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工作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出具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在达到面试、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对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属非首次就业的,试用期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服务期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出服务单位。
校园招聘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滨城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最终解释。
咨询电话:0543-3336376
监督电话:0543-3336302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1:2024年滨州市滨城区公立医院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校园招聘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2024年滨州市滨城区公立医院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滨州市滨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10日
标签: 招聘 面试 笔试 人员 聘用 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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