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2024年度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促就业,新兴县计划开发70个公益性岗位,面向就业困难人员和脱贫劳动力,需具备遵守法律、良好品行、适应岗位要求身体条件等条件。招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应聘者应仔细阅读公告,按要求报名,完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面试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劳动报酬协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应聘人员享有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等权利,但劳动合同不适用无固定期限的相关规定和经济补偿规定。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贯彻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和脱贫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根据《关于做好云浮市2024年度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4〕38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县有关单位工作需要,2024年拟开发70个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招聘就业困难人员以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本次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以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解释: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本省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无业状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需认定,认定程序见附件3):

1.大龄失业人员。指女四十周岁以上、男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

2.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人员。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指在民政部门低保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户口簿显示住址在城镇的同一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5.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人员。指户口簿显示住址在农村的同一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农村贫困家庭人员(农村贫困家庭指经当地扶贫部门确定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

6.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征地而失去全部土地的农民。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指距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年(含1年)以上人员。

8.戒毒康复人员。指经过戒毒治疗、康复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9.刑满释放人员。指刑满释放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10.精神障碍康复人员。指经过精神障碍治疗、康复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11.退役士兵。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且在申请认定时已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人员。

12.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指需要赡养同一家庭户口中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重大疾病参照我国保险行业适用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的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共70个,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招聘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网上公示、签订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按照个人自愿,结合公益性岗位信息表,向相应的用人单位报名(现场报名或发电子邮箱报名)。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脱贫人口的建档立卡等有关证明材料,并填写附件2的《2024年度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应将上述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到用人单位的指定邮箱。

(二)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额满即止。

(三)面试。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具体形式和时间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

(四)兜底安置类劳动合同签订。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按照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由双方协商,但不得低于云浮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应聘人员享受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权利,并依法履行其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公益性岗位所涉及的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四、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766--2913811(若要报名,请自行联系相关用人单位)。

附件1:新兴县2024年度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公示1).xlsx

附件2:2024年度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新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0日

标签: 人员 岗位 兜底 公益性 报名 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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