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公益性岗位4名,其中,环境应急服务类岗位1名;执法辅助类岗位2名;排污许可辅助类1名,所招人员须符合公益性岗位管理条件,聘用后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优良,作风正派,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好。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办理了《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登记失业时间连续一年及以上且未享受过其它就业优惠政策。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等常用办公设备和办公软件,普通话标准流畅。
(五)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毕业或拥有环境保护资格相关职业证书者优先。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人员;
3.曾被相关单位开除的人员;
4.持有营业执照或注销营业执照时间不满一年的人员;
5.已享受满3年公益性岗位或享受过就业相关政策补助的人员;
6.其他不宜应聘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3日—5月17日(节假日除外),8:30-11:30,14:30-17:30。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五、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请到曲靖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曲靖市麒麟区文昌街东289号办公楼二楼208室),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其中《就业失业登记证》只需复印2、3、5、6页,同时携带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1张。联系电话:0874-3250081,联系人:钱老师。
六、资格审核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后,委托曲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七、组织面试
面试由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组织,根据报名情况、资格审核情况,结合岗位需要,综合分析学历、专业、经历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政审及聘用
通过面试的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三)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范围。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合格后正式聘用,与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签订劳动合同,每年一签,共三年,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三)试用期工资每月2800元,正式聘用后工资为每月35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四)本公告由曲靖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附件:曲靖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x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10日
标签: 人事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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