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护理专业及助产专业技术人员,共计10名。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1.必须具备护理或助产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者和取得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给予加分。
2.年龄在28周岁以内(以身份证为准)
3.身高158cm及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仪表端庄。
4.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党籍,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有吸毒史的人员。
四、报名事项(此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云阳县妇女儿童医院行政楼二楼人事科(云阳县双江街道云江大道1566号)。
3.咨询电话:023-55124288
五、报名方式
5.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护理操作成绩×40%+面试成绩×10%+附加分。若最后一名的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护理操作成绩高者优先。
6.成绩公示:考试考核成绩将在云阳县妇女儿童医院行政楼二楼公示栏内进行公示。
七、体检及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以递补。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云阳县妇女儿童医院行政楼二楼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云阳县妇女儿童医院
2024年1月12日
标签: 聘用 考试考核 云阳县 人员 护理 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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