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补)录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补)录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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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补)录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要求,海城区人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补)录公益性岗位11个,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补)录岗位和名额

公益性岗位11个(具体招录岗位名单见附件1)。

二、招(补)录条件及范围

户籍地为海城区,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人员。

三、具体招(补)录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20日

(二)报名办法

1.报名地点:海城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地址:海城区长青北路3号对面,电话:3056029);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海城区公益性岗位申报表》(到报名地点或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领取);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相关最高学历证明;

(3)一寸近期照片二张。

(三)资格审查、面试、考核

各用人单位对报名参加公益性岗位招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实其《就业创业证》等证件记载的时间、内容等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对其所填写《岗位申报表》信息经查属实的,组织相关人员面试。对拟招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深入调查与了解,并与本单位所设岗位的适应性等方面进行测试。面试及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提出拟录用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报批材料送海城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四)审批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用人单位报来的拟录用人员材料进行核查。核查招录过程是否依法依规、相关材料记录内容的完整性、有效性,以及通过核查其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确认就业或失业状态等。已通过核查并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下发录用通知。

(五)录用及培训

各用人单位对录用人选分配工作岗位,与其签订岗位合同。

因考核不过关、自动放弃、不服从分配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根据面试排名次序依次递补。

各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正式上岗前培训,具体培训事宜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四、有关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负责。凡在公益性岗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协议的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补贴资金从区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补贴用人单位。相关补贴规定如下:

(一)岗位补贴:1、非营利性单位:按2100元/月/人的标准直接拨付给单位。2、营利性单位:按600元/月/人的标准拨付给单位。

(二)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负责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属单位部分应先交后补,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三)享受补贴年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五、温馨提示

本次招(补)录公告以及后续相关工作将分别在海城区政府网和区人力资源市场公告栏公布,报名参加公益性岗位应聘人员的材料,我局将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9日

文件下载:

附件1海城区2024年6月公益性岗位招(补)录一览表.doc

海城区公益性岗位申报表.doc

关联文件:

标签: 海城区 岗位 公益性 就业 用人单位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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