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崇义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开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交通劝导员的公告

涪陵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交通劝导员,面向失业人员、贫困户人员等群体,要求年龄50岁以下,男性,有劳动能力,作风正派,居住在特定社区。招聘采取公开竞争、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和聘用。拟聘用人员与街道办事处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重庆市涪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将交通安全劝导员纳入公益性岗位加强管理发挥作用的通知》(涪区交安办〔2021〕2号)文件要求,结合《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6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24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交通劝导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交通劝导员1名。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我市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和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退役军人等。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3.居住在崇义街道高山湾社区、天子殿社区周边居民。

4.限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5月10日—2024年5 月11日,在重庆市涪陵区崇义街道办事处713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23-72800497。

2.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政治面貌等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崇义街道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1),《诚信承诺书》(附件2),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资格审查。由涪陵区崇义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核。

(二)面试

本次招聘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

经审核合格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张榜公示地点为涪陵区崇义街道办事处一楼公示栏,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四)聘用及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崇义街道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期限届满,街道根据工作需要、绩效评价、本人意向等,经协商一致可按规定续签,最长不超过3年。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对交通劝导员采取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由崇义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人员负责对招用人员每月上岗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估。

五、其他

本简章由涪陵区崇义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崇义街道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附件1.崇义街道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

标签: 崇义 人员 岗位 公益性 街道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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